2010/12/06

我所不認識的學校

既然是談到生命教育,怎麼可以將孩子掛上「反社會組」的名詞?

我也很高興在和孩子談到這件事情時,他們成熟面對與接納的態度,更令這樣類似「污名化」的標籤,顯得可笑且荒唐。

一直以來我們的適性教育不是打著「欣賞孩子」、「肯定孩子」的旗幟在前進,每個孩子總有其特出之處,讓他與其他人不一樣,每個人都有其「唯一」的地方,而這也是我們身為教育工作者所要小心呵護的地方,而不是將教育的工作,做得想園丁一樣,內心想的都是如何改造這棵樹,使他成為園丁心中所想的那個「形象」,問題是「樹人」與「樹樹」是不一樣的啊!

我們都厭惡傳統教學以填鴨的方式,將孩子養成一個「國、英、數、社、自、德、智、體、群、美」等樣樣兼備的庸人,怎麼我們卻看不得孩子在言論、行為舉止上有所差異?

我們都說,我們難以用現在的知識,交給孩子解決未來問題的能力,那我們又怎麼可以對孩子指指點點、亂貼標籤?

Chad上學期上了社會課,明顯的對老師上課內容不感興趣,也就沒有投入學習,期末老師給的評價中,有幾個項目,例如「能客觀檢視自己目前對於的權力、規則與人權的理解,嘗試接納多元且持平的觀點。」、「能正確的理解民主社會中,與人相處所需的理性溝通、相互尊重與適當妥協等基本民主素養。」等,都是給了最末的「需要加油」,我不解的是,當孩子上課都在睡覺時,老師如何評定這樣的程度、能力?是用想像的嗎?既然是強調用質性評量,那為何不針對孩子的表現具體的寫出孩子的狀況?而不是隨意的猜測一個沒有真正上課的孩子,孩子的價值也不應該是這樣任意評定的。

試想,這麼小的孩子,要敢以「睡覺」的方式,提醒老師,你上課的方式是多麼的無趣,是需要多大的勇氣?老師如果不能深自反省,還要以孩子不能和其他人一樣的「認真」學習,而質疑孩子的態度,那麼老師實在是太容易了,只要有個「老師」的稱號,就可以在講台上隨意安排,而底下的孩子都必須要「聞雞起舞」,否則就是孩子的錯,這樣算是合格的教師嗎?

十八世紀法國大革命時羅蘭夫人(Jeanne Marie Roland)臨上斷頭台前疾呼:「自由啊!自由!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而行!」

面對現在學校的教育,我不禁要說:「適性教育啊!適性教育!多少教育謬行,又要假汝之名而行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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