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/06/18

社區發展vs政府補助

過去三、四年,斷斷續續的參與社區的活動,也看到政府在社區發展這一塊的努力與無知。

有一回參加一埸研討會,那是討論如何寫好計畫以爭取公部門或是財團對於社區活動的補助,會中一位對於社區發展事務推動不遺餘力的教授,說明社區活動的真實意義,大意是說早期社區活動就像是農忙之後,街坊鄰居聚在廟囗,說說家常,交換一些資訊,談談一些關於社區未來的活動等等,慢慢的可能有人會帶個茶几,有人準備小板凳,有人拿茶具等等,最後那個聚會的埸地成為大伙每晚都要去的地方,這個聚會也越來越重要,終於有人發起成立社區守望相助隊,也有人建議蓋個涼亭,備個小辦公室的,慢慢的,社區的活動就形成凝聚這些社區居民的重心,而這正是社區發展的真實意涵。

當然,當政權面臨轉移的壓力時,無論執政或是在野,總會設法用一些利益交換的名義,做為選票交換的基礎,美其名是輔助社區發展,但實際上卻傷害了社區的發展,過去從事社區工作的朋友,開始思考如何寫一個好的計畫,來爭取公部門或是民意代表手中的預算或是資援,久而久之,甚至認為社區發展就必需要有「上級單位」的實際補助才行,只要補助的數目不夠,就會不知所措,甚至認為是政府部門已經不再重視社區的進步,似乎忘了所謂的發展,為的畢竟是社區的居民,所謂的補助,應該就是協助的意思,主要的部份還是要由社區居民來負擔,這樣才不容易流於浪費。

回顧這幾年的社區發展工作,有些朋友其實已經忘了社區發展的真諦,竟以為只有爭取到公部門的預算,才算是在做社區營造,記得有一年,一位在發展協會中負責活動推動的幹部,在開會時很高興的宣佈他爭取到一筆製作「社區報」的費用,他評估可以每季發行一期,然後每期要印若干份,有幾份要發給社區居民,幾份發給公部門的單位,好讓「大家」知道社區有什麼建設或活動。對於這位朋友的構想,我在會中的第一個問題就是:那一年過去之後我們這個社區報還發嗎?結果他回答是要看看可不可以爭取到來年的預算。

對於這樣的答案,我只有一種感覺,就是這個社區發展協會所做的已經不再符合社區營造的精神,對於那四期的社區報,其實也不用過於「期望」了。

說真的,政府的預算都來自於民眾的納稅,也就是取之於民,對於預算的分配,應該更審慎才是,不當的分配,最終可能衍生為「會吵、會做秀的有糖吃」,於是造成各個社區兢相模彷、做秀,拼命爭取預算,做著那些「好像是」的建設,最後不過是將預算消耗掉罷了,也就註定會產生許多所謂的「具有地方特色」的「蚊子館」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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