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/03/29

我提議擱置

會議中,某主委認真的說明他的提案。

也許因為太認真的態度,卻引起同學的訕笑。

有人質疑為何這個委員會的制度卻要引用其他的會議章程?

主委繼續認真的解釋,並把條文重新念一遍。

另個人還是質疑,為何你的去留要別人幫你決定?

第三個人出面提議擱置,因為跨了兩個委員會,應該事先協調說明。

唉~~

這就是我們目前的水準。

相關的文字說明早就放在社群中,大家不去好好的閱讀,卻在會議中因著自己聽不清楚的字句提議擱置,這是付委的意義嗎?

沒有留言: